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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

失足的我该如何回家

时间:2013-04-13   作者:admin   来源:未知  
  李医生:我35岁,一个月前,被一位熟人的甜言蜜语所诱惑,把我邀请到他所租的房子去,百般央求下,我变成了他的“情人”。这些天我一直住在那里不敢出来。真是好后悔好难过好羞愧,很想赶快回家,过从前那种正常安稳的日子。可是我又无法面对丈夫和孩子的指责,害怕他们不原谅我的离家出走,也怕情人不会放过我,我该如何是好?
心理专家李蕊的回复:看了你的来信很理解你现在愧疚难过的心情,你现在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及时回头,还是很好的。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,你就要勇敢地面对,建议找一位最好的朋友或亲戚帮你说情,求得丈夫原谅后,赶快回家。无论他怎样发火,你都必须忍耐,因为你的离家出走给家庭造成的伤害太大了,你必须努力“赎罪”,得到他的宽恕。使丈夫和孩子恢复安定幸福的生活。希望今后你要坚决与“情人”一刀两断。至于他是否能放过你,你不必担心,你们的不正当关系,本来就是不合法的,他无权强迫你。若他有威胁逼迫你的行为,可以报警或诉诸法律。祝你早日与家人团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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